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印發《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決定在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福建、江西、貴州、海南四省,以及率先建立跨省流域補償機制的安徽省,各選擇5個共50個縣(市、區)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
根據方案,各試點地區要積極推進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制度。推進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加強省(區)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工作;完善重點流域跨省(區)斷面水質監測網絡和績效考核機制,對納入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的流域開展績效評價;鼓勵地方探索建立資金補償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試點縣應在全國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內,優先選擇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省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進一步加大政策、資金和項目的支持力度,確保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根據方案,到2022年,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資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生態保護地區造血能力得到增強,生態保護者的主動參與度明顯提升,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