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截至2019年11月底,海南省已提前完成122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
據了解,開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是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具體工作,按照該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要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經全面排查,海南省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共122個,其中3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已于2018年完成整治,按照時序要求,剩余88個問題需在2019年年底完成。海南省有關部門和市縣抓緊開展工作,對剩余的88個縣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進行整治。截至2019年11月,上述88個問題整治任務完成,至此海南提前完成122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水環境管理處負責人介紹,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累計投入整治資金6.2億元,新設水源地標志417個、新設立隔離網31.8公里、取締關閉工業企業5家等,并推動生活面源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進一步保障了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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