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后,七大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局的轉隸工作備受關注。
1月13日,從權威渠道獲悉,自2019年5月底長江流域、黃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松遼流域、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完成掛牌后,各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局局長、副局長的任命工作也在2019年年底前陸續完成。
各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局局長分別為,長江局局長王方清、黃河局局長張柏山、淮河局局長姜永生、海河北海局局長郭書英、珠江南海局局長黃建強、松遼局局長陳明,他們均為原水利部各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局長,其中,姜永生為原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原淮河水保局局長。
太湖東海局局長還未任命,目前為副局長江溢主持工作。
2018年機構改革后,生態環境部“三定”方案明確,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遼、太湖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作為生態環境部設在七大流域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據一位流域局局長表示,2019年5月底該局正式掛牌轉隸到生態環境部,下半年結合“三定”方案,協調與原水利系統的關系,健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局的組織結構,目前內設機構已全部正常運轉,所有人員也已全部上崗就位,積極轉變角色,正式融入到了生態環保鐵軍的隊伍當中。
該局長表示,轉隸到生態環境部以來,該局一方面參加了本流域生態保護的一些監督管理工作,在生態環境部水司的安排調度下,多次組織對重點流域斷面的水質問題進行了獨立調查分析,并與相關省份溝通交流、交辦問題;另一方面,積極參加生態環境部統一組織的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強化監督等工作。
澎湃新聞觀察到,各流域生態環境監管局轉隸后與環境部直屬單位及科研院所交流密切,還就各自流域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編制做了大量前期調研。
例如,據國家長江保護修復聯合研究中心消息,2019年10月19日,長江局局長王方清在與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巡視員朱廣慶、長江中心及相關人員的交流中表示,自2019年5月轉隸到生態環境部以來,長江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的授權或委托,圍繞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開展了扎實有效的工作。
2019年12月13日,黃河局局長張柏山一行6人赴青海生態環境廳調研,了解青海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與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工作情況。
2019年10月15日,松遼局局長陳明一行到黑龍江省就水生態環境保護與監管工作進行調研并召開座談會。
2019年12月10日-11日,太湖東海局江溢副局長(主持工作)一行來黃山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編制前期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