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環委會)于近日成立,山西省委書記樓陽生、省長林武擔任環委會雙主任。
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由胡玉亭、賀天才、劉新云等3名副省長擔任。環委會成員由包括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等32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環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主任由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人兼任。
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工作職責主要是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研究確定生態環境保護重要目標和重大舉措,定期分析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形勢,研究解決山西省全局性和重點區域、重點流城生態環境問題。
同時,積極推進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人大監督、政協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大合力;研究部署對市縣兩級黨委、政府及其相關責任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考核評價;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議定的事項,積極研究工作推進措施,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間題,及時提出工作建議,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相關環保專家表示,環委會的成立,進一步促進了山西省“大生態、大環保”工作格局形成,為全面落實黨委、政府及各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加強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推進山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邁上新高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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