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切實加強小型水庫防汛管理,規范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行為和“三個重點環節”工作要求,近日水利部印發了《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手冊(試行)》(以下簡稱《履職手冊》)、《小型水庫防汛“三個重點環節”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南》)。
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履職手冊》要求,逐座水庫調整更新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巡查責任人,予以公示公告,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報水利部備案;要按照《工作指南》要求,逐庫排查、配備必要的水雨情測報設施,編制、完善并審批調度運用方案和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組織實操演練,保證有效管用。要抓緊開展宣貫培訓,保證各類責任人熟悉職責要求和業務知識,具備履職能力,做到各類責任人從“有實”到“有能”。
文件強調,水利部將把《履職手冊》《工作指南》落實情況作為小型水庫安全運行專項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大督查暗訪力度,對落實不力的地方和水庫進行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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