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個關于環評的事件備受矚目,讓人不吐不快。
一個是,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抄作業”,把抄襲對象的名字都照抄了上去。這份環評征求意見稿中,竟然出現30多處“湛江”字眼,比如,“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如此張冠李戴,令人瞠目結舌。環評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對項目實施可能對紅樹林、鳥類、水質等造成的影響,并沒有進行認真細致的評估。目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已與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這一問題進行調查。
另一個是,環評未科學評估對珍稀瀕危物種綠孔雀等造成影響的云南戛灑江一級水電站,被法院判決按下了“暫停鍵”。環保社會組織自然之友對項目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建設單位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現有環境影響評價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水電站淹沒區內植被進行砍伐;對水電站的后續處理,待新平公司按生態環境部要求完成環境影響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備案后,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視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
環評是生態環境保護的第一道“關口”。顯然,這道關口并非無懈可擊,存在一些環評文件不負責任、粗制濫造和弄虛作假等現象。生態環境部最近通報的信息顯示,對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環評文件復核發現,在25個省(區、市)各級環評審批部門審批的335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共有15份存在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等質量問題。自2019年11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全國共有25家環評編制單位和30名編制人員因環評文件質量問題,被采取列入失信“黑名單”和失信記分等信用管理措施。
通過環評,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并進行跟蹤監測,這是國際通行的環保制度。我國自2003年9月起施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環評制度體系,在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進一步提升環評的質量,切實發揮環評的效用,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環評質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經濟發展質量密切相關,質量是環評文件的生命線。環評粗制濫造,弄虛作假,對一個區域的生態環境、長遠發展可能造成難以逆轉的巨大危害。對于建設單位和環評編制單位,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法依規加強監督管理,加強規范性檢查和質量檢查,對環評文件質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
此外,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對去除環評“抄作業”“走形式”等沉疴也是至關重要的。這正是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抄襲事件、云南綠孔雀環境公益訴訟案,帶給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環評信息公開透明、公眾參與渠道暢通,能夠使公眾了解規劃和項目的情況,幫助政府發現違法行為,監督企業、建設單位履行環境責任,促使環評機構自覺把好環評質量關,更好地為無言的大自然“代言”。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世界,我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然而,做規劃、上項目時,不能“蘿卜快了不洗泥”,不能把綠色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拋到腦后。做環評要“真走心”,不能“走形式”。環評審批要快速高效,但不能忽視質量。
“人類只有遵循自然規律才能有效防止在開發利用自然上走彎路,人類對大自然的傷害最終會傷及人類自身,這是無法抗拒的規律。”那些為了短期GDP增長而造成“生態赤字”“環境透支”的規劃和項目,注定不可持續,將來付出的代價可能更大。在這方面,浙江的做法和經驗值得借鑒。這些年來,盡管國際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經濟發展面臨嚴峻挑戰,浙江始終沒有降低環境保護的“硬杠杠”,沒有放松節能減排的“緊箍”。困境中更要咬定轉型升級,始終是浙江堅定不移的追求。
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強調:“實踐證明,經濟發展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生態本身就是經濟,保護生態就是發展生產力。”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格落實環評等環境管理制度,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我們才能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