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部署,近期,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出臺了《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圍內推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分類管理工作,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實際,建立了省、市(州)、縣三級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涵蓋企業(項目)590余家,有效期至今年9月底,并根據疫情可適當延長。通過此舉,生態環境部門積極支持疫情期間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資生產企業、民生保障重點行業企業、重大工程項目和重點領域企業、已經安裝在線監控且運行穩定企業等,要求生態環境部門盡可能通過非現場執法的方式開展執法監管,對因受疫情防控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督促盡快整改,對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未按期完成整治的企業,酌情延長整改期限。西寧市根據應急物資需求分配計劃,將8家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企業編入執法正面清單首列,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同時將30家機械加工、汽修銷售等污染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企業作為正面清單重點對象,積極助力人員返崗復工和經濟平穩運行;海東市、海南州、海北州優先向民生保障重點行業傾斜,清單共納入190家畜禽養殖、農副食品加工企業,全力保證“菜籃子”產品供應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海西州將42家電力、燃氣供應,新能源企業納入清單,著力夯實能源保供基礎。
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建立實施,是適應疫情防控形勢、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現實需要,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免于或減少現場執法檢查,不等同于“不管不問”“降低要求”,而是通過實行分類管理、差異化監管,科學合理配置執法資源,實現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企業利劍高懸。
下一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結合工作實際,持續落實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相關工作,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勇于創新探索,優化方式方法,持續提高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