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利部“三定”規定,切實履行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職責,合理配置和開發水資源,加強河湖生態環境保護,近日,水利部印發了《第一批41條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要求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各流域管理機構組織抓好落實。
生態流量是維系河湖生態功能,控制水資源開發強度的重要指標,是統籌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優化配置水資源的重要基礎,事關國家水安全保障和生態文明建設大局。水利部高度重視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工作,2018年以來,組織有關管理、科研、設計單位開展河湖生態流量確定研究,啟動了長江干流、黃河干流、淮河干流、太湖等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制定。經深入研究論證、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確定了第一批41條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包括83個主要控制斷面的生態基流(或最低生態水位)、最小下泄流量(或敏感生態流量)。
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是相關江河湖泊流域水量分配、生態流量管理、水資源統一調度和取用水總量控制的重要依據。水利部要求,各流域管理機構要抓緊組織制定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明確管控責任和管理措施,加強流域水量統一調度,建立河湖生態流量監測預警機制,加強生態流量監管;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抓好生態流量保障目標的落實。
下一步,水利部將把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工作納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跨省江河流域省界斷面、重要控制斷面和生態流量控制斷面下泄流量水量考核,定期通報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落實情況,并將監督檢查結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