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不但將有物質獎勵,還可能有榮譽證書、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生態環境部日前印發了《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各地建立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并要求各地向社會公開當地舉報獎勵的有關規定、舉報途徑和渠道等。
生態環境部表示,2020年6月底前,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并實施舉報獎勵制度。2020年底前,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并實施舉報獎勵制度。
構建社會組織和公眾共治大格局
生態環境部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出臺,是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通過實施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是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共治大格局的重要舉措。
“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線索是環境監管執法的‘金礦’,通過充分發動群眾、依法有序參與,可有效彌補基層生態環境執法監管的短板和盲區,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是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途徑。”該負責人說。
“建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非常重要。”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我國生態環境形勢依然不容樂觀,部分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屢屢發生;部分地區還存在環境執法不到位,或行政干擾執法等情況,光靠行政和司法措施很難解決全部問題,因此,公眾參與和監督尤為重要。《意見》的出臺,將從國家層面,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頂層設計,推動地方全面建立實施這項制度。
2019年舉報獎勵預算總額達1282萬元
據統計,目前已有12個省級和133個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實施了舉報獎勵制度,省、市共出臺了155件相關制度規定。2019年,各地舉報獎勵預算總額達1282萬元。各地也積累了寶貴經驗,如有的地方2001年就開展舉報獎勵;有的地方針對當地多發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制定了特定領域的舉報獎勵規定;有的地方設定了高達10萬元的重獎;有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與財政部門聯合發文,將獎勵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有的地方在傳統獎金獎勵外,還通過微信紅包等便捷方式發放獎勵。
2019年11月,石馬河水質受工業企業偷排超排影響,總磷指標超標。針對這一情況,廣東省東莞市決定在一定期限內實行高額獎金激勵機制。重點針對磷化、酸洗、電鍍等加工行業的排污亂象,在石馬河流域的塘廈、鳳崗、清溪、樟木頭4鎮實施為期一個月的舉報獎勵政策,最高獎勵從此前的8萬元提高到50萬元。
重獎舉報政策一經出臺,公眾參與熱情空前高漲,短短一個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微信、來訪等途徑,收到近600條舉報線索,最終梳理整合成有效線索76條,查實52條,累計發放獎金高達1350萬元。通過有效精準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相關行業違法排污亂象得到有效遏制。石馬河水質明顯改善,旗嶺國考斷面總磷從0.8毫克/升以上,降到0.4毫克/升達標線以下。
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意見》對舉報獎勵制度的基本思路、實施獎勵的部門、獎勵對象和獲獎條件、獎勵的范圍和形式、違法線索審核確認、獎勵發放程序、舉報人保護、制度保障、資金監管、宣傳培訓等方面提出了意見。
該負責人說,《意見》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員舉報,對通過舉報避免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發生、消除重大生態環境安全隱患,或協助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等情形,可對舉報人實施重獎。各地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將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發揮舉報獎勵的帶動示范作用。特別要優化、簡化審核發放流程,減少獲取不必要的個人信息,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確保獎金足額發放。鼓勵探索使用電子支付等便捷方式發放獎金,方便舉報人領取。
“目前,企業的非法排污行為越發隱蔽,舉報人需要花費大量時間、物力等才能了解情況。因此,獎勵將能調動更多人的積極性。”馬軍說,環境違法行為往往涉及利益,對于舉報人來說,人身安全、個人信息嚴格保密至關重要。《意見》從制度上強調了“舉報人保護”,希望在這方面能認真執行、嚴格落實。
如東莞市專門出臺《舉報獎勵保密工作指引》等文件,不再要求實名方式舉報,舉報人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即可領獎,最大限度打消舉報人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