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十條”的要求,2016年是我國各省普遍進行飲用水水質信息公開的第一年。
這一年過去之后,2月17日,環保組織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匯總31個省級環保部門的水源水質公開情況,發布報告《2016年全國飲用水水源水質大起底》。
該報告顯示:2016年各省級環保部門公開了1333處(地表水水源地995個,地下水水源地338個)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狀況,其中有98處出現過水質超標的情況,涉及到內蒙古、浙江等24個省份。
同時,該報告稱:地下水水源超標比例明顯高于地表水水源,且污染的持續時間較后者更長。而內蒙古、山西等5省多以地下水為主要飲用水水源。
“因為是第一年公布,還無法從全局判斷水污染治理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但是局部地區的一些情況還是讓人出乎意料的,例如內蒙古等地區的水污染十分嚴重。”報告主筆魏曉辰對記者說。
1333處飲用水水源地有98處水質曾超標
根據各省環保部門的公開信息,報告得出“2016年度,全國共公開1333處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狀況,其中有98處出現過水質超標的情況,占比7.2%”的結論。
而這98處水源地分布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僅北京、西藏、青海、重慶、江西、海南和新疆7個省級行政區在2016年未有水源地水質超標。
報告顯示,各省水質超標水源地中,有16個水源地全年12個月持續超標,全年累計水質超標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水源地共有63處。
同時,有一些水源地雖然超標次數不多,但超標月份的水質惡化情況相當嚴重。報告指出,有12個水源地在2016年個別月份或季度,水質惡化至地表水劣Ⅴ類或者地下水Ⅴ類,還有3個水源地出現了有毒理性危害的重金屬污染物。
“當地表水惡化到劣Ⅴ類,或者地下水惡化到Ⅴ類時,其不僅不能作為飲用水水源地,更是被認為是不適于人體直接接觸的,游泳或者洗手都是不合適的。”魏曉辰介紹。
已公開信息中14.8%地下水水源地有過超標
報告顯示,在這98處超標飲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為48個,地下水水源地為50個,而“地下水水源超標比例明顯高于地表水水源,且污染的持續時間較后者更長”。
報告稱,2016年地下水超標水源地個數占地下水水源地數量的14.8%,超標累計次數為315次,平均每個地下水水源地超標6.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