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標準代替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與GB 17051-1997相比,除邏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二次供水的定義。
——將二次供水設施定義更改為二次供水裝置提供運行的二次供水機房及水箱(池)、水泵、閥門、消毒裝置、壓力容器、供水管道、排水溝(坑)、通風裝置等空間及系統。
——刪除了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和供水管線的定義
——標準條款將設施的衛生要求、設施的水質衛生標準、設施日常使用的衛生要求、水質檢驗方法更改為基本要求、二次供水機房、水箱(池)、消毒裝置、水質衛生要求。
——刪除了6 預防性衛生監督和附錄A。
——在必測項目中刪除了余氯、將大腸菌群、細菌總數更改為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
——在選測項目中增加了鎘、鎳(不銹鋼水箱)、銅、鋅、鋁、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鹽、甲醛、亞氯酸鹽、氯酸鹽、消毒劑余量、大腸埃希氏菌。
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村改水技術指導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懷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盛欣、王冰、張嵐、熊傳龍、劉曉峰、姜江、陳志健、朱炳輝、杜寶國、于建平。
免責聲明:本網站標準資料僅供參考,使用標準請以正式出版的標準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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