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規范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保護生態環境,保證全國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的科學性、準確性、系統性、可比性和代表性,制定本標準。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標準規定了近岸海域生物監測的樣品采集、保存、運輸、分析、質量控制的技術要求。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標準適用于近岸海域的生物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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