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十部分 評價及報告規定了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評價和報告編制要求,包括對近岸海域環境(水質、沉積物、生物和生物質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應急監測和專題監測的評價與報告編制。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第十部分 評價及報告適用于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應急監測和專題監測的相關評價和報告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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