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跨區域設立的6個生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分別在奎屯市、昌吉市、烏魯木齊市、哈密市、庫爾勒市、喀什市揭牌成立。
生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作為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所轄區域地(州、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執行情況,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落實情況,以及生態環境質量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相關協調配合工作;配合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開展定期督察,并對督察整改情況進行督導等。
6個專員辦所在地負責人表示,將全力以赴做好服務保障,支持專員辦工作,進一步強化生態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職能部門監管之責,著力構建齊抓共管的大環保格局,有力提升環境管理整體效能。
據介紹,第一專員辦負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瑪依市區域;第二專員辦負責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區區域;第三專員辦負責烏魯木齊市;第四專員辦負責哈密市、吐魯番市區域;第五專員辦負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區域;第六專員辦負責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區域。